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體(tǐ)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邮寄和電(diàn)子邮件的方式发出,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。公司现有(yǒu)董事7名,参加会议董事7名,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公司《章程》的有(yǒu)关规定。会议决议内容如下:
一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》。
表决结果:同意7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二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关于追加公司对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》。
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,公司对子公司温州和晟文(wén)旅投资有(yǒu)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由12,750万元追加至20,000万元人民(mín)币。追加后担保的具體(tǐ)情况如下:
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
单位:万元 币种:人民(mín)币
被担保单位名称 | 担保额度 | 担保方式 |
温州和晟文(wén)旅投资有(yǒu)限公司 | 20,000 | 连带责任保证 |
合计 | 20,000 |
追加后,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為(wèi)100,000万元人民(mín)币,并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(yǒu)效。
表决结果:同意7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详见同日刊登在《中國(guó)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的公司《关于追加為(wèi)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》(2022-052)。
三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。决定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。
表决结果:同意7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详见刊登在《中國(guó)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的公司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(2022-053)。
特此公告。
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