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體(tǐ)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5日以邮寄和電(diàn)子邮件的方式发出,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。公司现有(yǒu)董事7名,参加会议董事7名,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公司《章程》的有(yǒu)关规定。会议决议内容如下:
表决结果:同意 7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详见同日刊登在《中國(guó)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的公司《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营项目公司的公告》(2022-004)。
二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《关于子公司温州和晟文(wén)旅投资有(yǒu)限公司对拟设立的合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務(wù)资助的议案》。同意温州和晟公司对拟设立的合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務(wù)资助额度不超过11,230万元,上述财務(wù)资助借款年利率8.5%,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。
表决结果:同意 7 票,反对 0 票,弃权 0 票。
详见同日刊登在《中國(guó)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上的公司《关于子公司对拟设立的合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務(wù)资助的公告》(2022-005)。
独立董事俞春萍、郑晓东、郑磊对上述两个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,并发表了独立意见。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。
特此公告。
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(yǒu)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